时间:2022/10/2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白银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白银市森林公安局平川分局主任科员雒建祯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年4月15日至5月8日,雒建祯因私事去南京、青岛、济南、北京等地,返回后以抽调办理专案名义,违规报销差旅费用元。年7月20日、年1月22日,分别前往湖南岳阳、海南海口参加培训后,又违规报销机票等费用元。雒建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白银区纺织路街道大坝滩村村委会违规发放村干部工资补贴问题。

年1月至7月,纺织路街道大坝滩村委会违规向7名村干部发放工资补助共计元。大坝滩村村委会主任张凌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

3.白银区环卫局工作人员陈志强公车私用问题。

年11月29日,陈志强在市容监察执法过程中,途中让其家人搭乘市容监察执法车辆。陈志强被诫勉谈话,白银区环卫局分管副局长梁银被告诫约谈。

4.白银区第七小学副校长张效进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年8月4日,张效进邀请亲戚、同乡及部分同事共60余人为女儿操办升学宴,并违规收受礼金元。张效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

5.景泰县寺滩乡永川村违规为村干部发放补贴问题。

年2月1日,寺滩乡永川村党支部书记马勇主持召开会议决定,违规为开展正常工作的三名村干部发放补贴共计元。寺滩乡永川村党支部书记马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6.会宁县大沟镇掌里村村委会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年5月18日,会宁县大沟镇掌里村借村文化舞台落成之际,举办庆典活动,并违规收取礼金元,其中设宴花费元。大沟镇掌里村党支部书记刘仰茜、村委会主任伏俊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甘南州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临潭县古战镇九日卡村虚报易地搬迁及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问题。

年至年,九日卡村“两委”班子以村社基础设施落后、乡政府补助项目附属设施建设资金不足为由,决定以虚报易地搬迁户和危房改造户的手段套取资金。古战镇副镇长孔祥忠、九日卡村党支部书记魏吉宏与部分村干部商量后,经古战乡党委、政府同意,套取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资金共计88.5万元,用于村集体文化广场配套设施、太阳能路灯购置、公共基础设施等其他项目建设。年11月,孔祥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魏吉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古战乡党委原书记李正,古战乡党委原副书记、乡长虎喜宏、鲜荣,古战乡原纪委书记张效平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

2.舟曲县大峪乡香杭村村委会主任杨永林违规领取生活救助金问题。

年,香杭村村委会主任杨永林,先后两次违规领取临时生活救助金共计元。年10月,杨永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3.玛曲县木西合乡滞留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问题。

木西合乡在实施年危房改造项目中,滞留项目资金20万元长达13个月。乡党委书记杨格次力对本乡脱贫攻坚基本情况掌握不清,特别是对项目建设底数不清,跟踪监督指导不到位,导致年至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度缓慢,项目房屋无一完工。原党委副书记、乡长才让道吉,党委副书记、乡长侯选人索达尔,副乡长拉毛加也对项目监管不力,尽责不到位。年11月,杨格次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才让道吉、索达尔、拉毛加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共宁县纪委宁县监委关于1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问题,现将1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新庄镇雨落坪村包村干部邵琪精准扶贫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年3月至10月,新庄镇政府干部邵琪在包村期间,未能及时下村入户开展工作,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与帮扶户未见面,造成不良影响。年10月,邵琪受到党内警告和记过处分。

2.春荣镇政府干部侵吞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年年初,春荣镇政府招聘制计生专干谭富怀在工作期间,利用其主办春荣乡退耕还林业务之便,侵吞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元。年10月,谭富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财政。

3.早胜镇尚家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年至年,尚家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245元,用于村级事务支出;早胜镇尚家村通过违规评定低保方式,用低保资金元用于村上修路补偿费支出。年8月,村委会文书尚改民受到批评教育;年12月,村党支部书记尚振红和村委会主任党安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平子镇吕村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等问题。年,在实施扶贫整村推进项目中,吕村套取项目资金16.4万元,向贫困户收取扶贫牛“押金”共计2.9万元,以上两笔共计19.3万元用于修建村文化广场费用支出。该村还存在违规挪用扶贫互助资金用于垫缴村民养老保险金、支付村级工程款问题。年9月,因对整村推进村项目验收把关不严问题,县扶贫办副主任屈希望受到告诫约谈;年11月,村党支部书记何买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原村党支部书记王宏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焦村镇宫刘村在扶贫安置房分配工作中违规发放补助资金问题。年至年,宫刘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崔治祥在扶贫安置房申报、分配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群众违规享受财政补助资金共计2.85万元。年12月,崔治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湘乐镇莲池村北峁组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年,莲池村北峁组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元,用于拉电、道路整修、荒山造林等支出。年8月,村党支部书记梁怀印和村党支部副书记刘湘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长庆桥镇叶王村违规使用救助金问题。年,叶王村以发放补产金的名义,向相关农户违规发放冬春困难救助金元解决村级遗留问题,违反了工作纪律。年12月,村党支部书记王银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中村镇乔家村套取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等问题。年至年,乔家村套取9户3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用于村部建设等村级支出。另查,该村党支部书记乔根虎、村委会主任王宏德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群众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万元。年7月,原政府镇长贾建红受到诫勉谈话,原政府副镇长勾刚刚受到告诫约谈;年12月,乔根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宏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群众违规领取的危改补助资金已收缴县财政。

9.早胜镇谭腊村违规分配使用草原补贴资金问题。年至年,早胜镇谭腊村违反草改工作相关规定,通过将草原面积分至本村村民小组组长名下的方式,用于抵顶组长工资共计.48元。年6月,村委会主任谭克华和四组组长韩玉娥受到批评教育;年10月,村党支部书记谭文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村党支部书记谭兆烨和原村委会主任焦怀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盘克镇潘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年,潘村5户危旧房改造户未真正实施危旧房改造建设,该5户通过顶替验收的方式共领取补助资金8万元,截至年7月,违规领取的危改补助资金已全部被收缴县财政。年7月,镇民政站站长李致功和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副主任科员闫潇受到告诫约谈;年10月,村党支部书记温兴涛和村委会主任李全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焦村镇下个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年至年,下个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元用于道路维修等村级费用支出。年11月,村党支部书记张虎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米桥镇龙湾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问题。年到年,龙湾村共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元,其中元用于村部、村道建设等村级支出,其余由原村委会主任葛兴财个人领取,初核期间,其主动将个人领取的违纪资金予以上缴。年11月,村党支部书记米新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村委会主任葛兴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良平镇尚洼村违规收取使用农户惠农补贴资金问题。年2月,尚洼村五组组长王绪合收取一户村民的粮食补贴银行存折和户口本,取出元(包括低保、森林补贴、草原补贴、退耕补贴等资金),退还该户元,剩余元用于五组道路排水管道安装费用支出。年10月,王绪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书记雷震受到提醒约谈,违规使用的元资金已经退还群众。

14.金村乡兰庄村违规收取群众低保资金问题。年至年,兰庄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元,违规收取低保户低保资金元,均用于村部建设等村级支出。年8月,原村党支部书记武振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田怀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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