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的权威医院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C%97%E4%BA%AC%E4%B8%AD%E7%A7%91%E7%99%BD%E7%99%9C%E9%A3%8E%E5%8C%BB%E9%99%A2/9728824?fr=aladdin 01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吴艳梅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杨慧嫔,女,年10月24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5225291024XXXX 住所地:贵州省镇宁自治县城关镇南岸A栋15-1 执行依据:()黔民初号 执行案号:()黔执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元(或奖励执行到位的20%)。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高法官 02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廖富英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王文英,女,年7月12日生,布依族 身份证号码:5225290712XXXX 住所地:镇宁自治县白马湖街道东大街三桥南岸 执行依据文书号:()黔民特54号 执行案号:()黔执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的20%。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高法官 03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齐新宇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刘玲荧,女,年2月20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5225290220XXXX 住所地:贵州省镇宁自治县翡翠国际1栋9楼3号 执行依据:()黔民初号 执行案号:()黔执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00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执行到位的10%。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高法官 04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兰玉龙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王恒江,男,年5月1日生,布依族 身份证号码:5225290501XXXX 住所地:镇宁自治县沙子乡中箐村堡堡上组 执行依据:()黔民特79号 执行案号:()黔执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的30%。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高法官 05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罗开珍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马龙国,男,年3月27日生,布依族 身份证号码:5225290327XXXX 住所地:贵州省镇宁自治县六马镇板腰村平安庄组 执行依据:()黔04民终号 执行案号:()黔执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00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元。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高法官 06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陈小敏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周平,男,年2月20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5225290220XXXX 住所地:贵州省镇宁自治县白马湖街道犀牛路号 执行依据:()黔民特号 执行案号:()黔执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元。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高法官 07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孙国祥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邓军,男,年7月11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5102290711XXXX 住所地: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玉宝村大坝子村民小组 执行依据:()黔民初21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案号:()黔执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00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0元。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封法官 08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张群良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刘玲荧,女,年2月20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5225290220XXXX 住所地:贵州省镇宁自治县翡翠国际1栋9楼3号 执行依据:()黔民初号 执行案号:()黔执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00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人民币元。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高法官 09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伍龙芬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刘玲荧,女,年2月20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5225290220XXXX 住所地:贵州省镇宁自治县翡翠国际1栋9楼3号 执行依据:()黔民初号 执行案号:()黔执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00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人民币元。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高法官 10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夏仕全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郑顺福,男,年8月15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5225290815XXXX 住所地:镇宁自治县双龙山街道簸箩村葫芦组 执行依据:()黔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黔执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27.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元。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封法官 11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罗仕贤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周玉祥,男,年11月12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5225291112XXXX 住所地:镇宁自治县白马湖街道南街53-1号 执行依据:()黔民初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案号:()黔执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00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元。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封法官 12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恢31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燕意纲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吴军,男,年6月5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530605XXXX 住所地:贵州省六枝特区木岗镇太平路7号 被执行人:吴成贵,男,年8月20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530820XXXX 住所地:贵州省六枝特区木岗镇太平路7号 执行依据:()黔民初号 执行案号:()黔执恢31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的10%。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宋法官 13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恢68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晏勇谦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林日华,男,年1月28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4408040128XXXX 住所地: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梁圩南村4号 被执行人:林上伟,男,年8月20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4408040820XXXX 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蟠桃宫 执行依据:()黔民初号 执行案号:()黔执恢68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的10%。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宋法官 14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恢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肖勇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齐小伟,男,年11月10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5225291110XXXX 住所地:贵州省镇宁自治县城关镇北关村二组 执行依据:()黔民初号判决书 执行案号:()黔执恢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元。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周法官 15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恢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张敏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刘林,男,年8月14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5102220814XXXX 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铜罐驿镇新合村17组25号 执行依据:()黔民初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案号:()黔执恢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00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元。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周法官 16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恢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刘龙政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李海林,男,年10月26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5225291026XXXX 住所地: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城关镇东大街三桥 执行依据:()黔民初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案号:()黔执恢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元。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周法官 17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恢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郭长勇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周立松,男,年2月26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52250226XXXX 住所地:西秀区幺铺镇云马飞机制造厂-2 执行依据:()黔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黔执恢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1.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0元。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封法官 18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黔执号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车兴义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郑泽虎,男,年5月25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5225290525XXXX 住所地:贵州省镇宁县江龙镇江龙二村六组 执行依据:()黔民特74号 执行案号:()黔执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的10%。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宋法官 版权归《法治安顺》所有如需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法治安顺》— 商务合作 ●收看指南: 首播:安顺广播电视台 公共频道播出时间:每晚20:00 新闻频道播出时间:每晚20:50 重播:安顺广播电视台 公共频道播出时间:早上10:49 新闻频道播出时间:11:00、12:55、16:13及凌晨02:24 安顺市广播电视台外宣民生中心 法治安顺 编辑:梁爽 审核:刘朝刚 来源:镇宁法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删除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zl/pgzl/7256.html |